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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8-01 11:41:31

  欧宝平台2.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注册地址为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法人代表朱恩平,成立于1989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29,821万元,净资产3,962,2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67,299万元,净利润-74,60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建军,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来自或送至或往返位于深圳机场的航空货站、航空运输工具及配套设施的货物的处理、装载、卸载、收货、提取、交付和处置服务;处理出港、进港、中转及转境的货物;货物的打板、包装、装板和集散,货物的拆板、拆装及拆散;相关货物服务,如配载,确保货物符合货物进出口法律及履行与货物有关的海关手续;货物的库房处理和保管;有关上述服务的信息处理及商业文件准备和处理;和其他与货物有关的附属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货站。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7,568万元,净资产19,59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2,726万元,净利润10,068万元(数据已审计)。

  4.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碧松,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航空运输有关的民航航班、直升机航班地面服务及相关的延伸服务;国际、国内公务机包机业务;公务飞机托管及代理业务;公务飞机地面(FBO)运营及维修服务;飞行计划报批代理服务;报关代理服务;航空运输涉及的客运销售代理业务;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专车、酒店预订业务;广告业务;展览展示业务;航空器材及机供品销售业务;互联网线上销售业务;图书期刊;商务咨询;礼仪服务;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健身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餐饮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宝安机场T3航站楼C号写字楼802房。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408万元,净资产5,70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6,150万元,净利润1,22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洁,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广告发布和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机场物流园国内货运村(二期)A栋308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666万元,净资产11,08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9,935万元,净利润1,858万元(数据已审计)。

  6.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煜,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提供海关监管的设备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黄田国际机场航空货站304A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033万元,净资产13,53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1,787万元,净利润2,531万元(数据已审计)。

  7.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斌,注册资本375万美元,经营范围:航空配餐(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生产预包装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制品、烧卤熟肉);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糕点);饮料配送;集体用餐配送(单班最大生产份数500);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温度要求)、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温度要求);经营候机楼餐厅、咖啡厅、快餐厅,并提供酒的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799万元,净资产2,06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766万元,净利润-3,29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轩,注册资本6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空港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及不含飞机.汽车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机场地面特种设备的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二类小型车辆维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领航六路162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91万元,净资产2,72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588万元,净利润268万元(数据已审计)。

  9.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鱼清水,注册资本人民币7,241万元,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旅客船票销售、国际国内航线客船旅客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联运服务;开展国内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游艇俱乐部运营;游艇会籍销售;游艇的销售及代理、维修及保养;游艇泊位租赁;游艇会员管理及服务;航海体验;游艇活动策划;游艇维修基地;游艇物流保税仓(水陆域);展会策划、运营与管理;赛事运营与管理;船艇零配件、船艇易耗品、船艇保养品、休闲运动器具及用品、高尔夫球具及用品、服饰、箱包、珠宝、钟表的销售;文化娱乐业管理;酒店管理(自办酒店需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和服务;广告业务;汽车租赁;客、货运及游艇码头经营管理;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港澳航线旅客运输业务;游艇会所经营与管理;游艇酒店、餐饮运营;游艇帆船等驾驶培训;码头管理咨询;旅行社业务;机动车停放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南路机场码头候船楼三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445万元,净资产-10,70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62万元,净利润-78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0.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萍,注册资本1,285.0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产、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新型水处理剂、水稳合剂;服装、建筑材料物资零售;咨询服务及劳务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清洁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代理洗衣收发服务;篮球、羽毛球、网球、足球、乒乓球、瑜伽场馆运营管理;体育活动策划;病媒生物防治;消毒服务;航站楼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展览、办公商务信息咨询;市政公共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市容工程、环卫工程、水资源工程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分类工程信息咨询;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服务;垃圾分类设备销售;再生资源的收购、存储、分拣、打包、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清洗与美容;餐饮、酒店经营管理;垃圾分类设备生产;环保设备生产;游泳池经营管理;保安服务;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五道1005号304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743万元,净资产5,91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1,503万元,净利润3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1.深圳机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飙,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宝安国际机场机场道1011号信息大楼202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78万元,净资产1,47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2万元,净利润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2.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元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运营和服务、房屋租赁业务;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酒店管理、会务服务,票务代理、公共浴室、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百货,日用百货销售,乐队表演;码头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美容(不含医学美容)、旅业、住宿业、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中西餐制售和冷热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和酒水服务;经营性泳池及健身房;水疗及沐足;公共浴室;乐队表演;机动车停放服务;广东省内沿海及内河水路运输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港澳航线旅客运输业务;国际国内航线客船旅客服务;联运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旅客船票销售、旅行社业务、开展国内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客运码头经营管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城智谷未来产业园6栋101及整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49,462万元,净资产268,3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17,726万元,净利润35,55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3.深圳机场空港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大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经营范围: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物业运营;经营百货;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旅业、住宿业、会议服务、美容(不含医学美容)、公共浴室、游泳池;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日用百货零售;中西餐制售、冷热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烟草零售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汽车租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94万元;净资产1,61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4.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云欧宝平台,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深圳机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供油业务,包括购买、出售、储存、运输和进出口航空油料、储存设备、工具及与合营合同有关的其它石油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加注航空油料业务;从事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7,819万元;净资产70,8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88,719万元,净利润28,48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5.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学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403;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387万元;净资产10,74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587万元,净利润74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6.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尤江伟,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701楼-3801楼;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利用保税仓,经营转口贸易业务,电子产品,纺织品,石油产品(不含危险物品)的购销,物业管理、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金银饰品、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粮油、副食品、食品罐头、饮料、保健食品、冷藏食品、生鲜食品、土产品、美术工艺品、服装、水果的进出口业务,糖、烟、酒的销售,仓储运输、汽车修理、饮食娱乐服务;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免税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8,525万元;净资产371,73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54,677万元,净利润7,43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广告经营;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22年度公司承担该项费用791万元,预计202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206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共计3,417万元,预计202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为3,588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61,587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8,863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52,723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23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64,926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1,609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53,317万元。

  1.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等1,127万元,预计2023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等1,196万元。

  2.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租赁费及资源使用费等7,364万元,预计2023年度收取该项费用7,910万元。

  3.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等10,873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目收取物业租赁费等9,008万元。

  4.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收取广告经营费等39,782万元,预计2023年度收取广告经营费41,977万元。

  5.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收取资源使用费及物业租赁费等1,911万元,预计2023年度收取资源使用费及物业租赁费等2,179万元。

  6.预计2023年度本公司向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收取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租金2,148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88,683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85,774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90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23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96,129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92,383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3,745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18,380万元,预计2023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 19,320万元。

  (1)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机场国内货站场地使用协议书》,由本公司租用深圳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以东面积为40,885平方米的场地用于办公。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土地使用费为234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234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物流园区土地,承担土地使用费260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260万元。

  (3)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书》,将位于深圳机场内国际货站二期48,276.87平方米的场地有偿租给本公司用作航空货运,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土地使用费为276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276万元。

  (4)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T3航站楼的T3航站区用地,土地面积40.07万平方米,租赁价格5元/平方米/月。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飞行区站坪及东航站区配套设施用地,土地面积184.04万平方米,租赁价格5元/平方米/年。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3,079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3,079万元。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国内货站有限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及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新货站用地及B2新货站,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2,296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2,296万元。

  (6)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北停机坪场地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位于深圳机场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4个机位,3D1E)和位于深圳航空公司停机坪南侧机位(12个机位,6D6E)提供给本公司作飞行器停放用,南北停机坪场地总占地面积为323,703.00平方米。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2,190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2,190万元。

  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停机坪(二期)设施租赁合同》,机场集团公司将位于深圳机场南停机坪(二期)机位及场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1,082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1,082万元。

  (7)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搬迁至T3航站楼,为了满足深圳机场航空业务量的日益不断增长需求,增强机场地面保障能力,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T3扩建工程除二跑道以外的站坪工程涉及的停机坪机位及场地,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11,381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11,381万元。

  (8)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卫星厅配套站坪资源,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8,159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11,655万元。

  (9)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T3航站楼附近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本公司202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1,026万元,预计2023年度该项费用为1,026万元。

  1.机场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信息通讯资源委托服务、日常供水供电维修维保及代建水电项目工程等,2022年度公司承担该项费用23,345万元,预计202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23,044万元。

  2.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卫星厅等区域的物业和绿化服务等,2022年度公司承担该项费用 10,389万元,预计202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1,904万元。

  3.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T3航站楼及卫星厅商业资源经营管理服务,2022年度本公司承担该项费用2,131万元,预计202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2,100万元。

  4.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航空物流规划、发展策略、客户拓展、重大项目引入、产业转型升级及物流业务经营等咨询服务,2022年度本公司承担该项费用1,261万元,预计202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415万元。

  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2022年度本公司承担该项费用2,856万元,预计202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3,390万元。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2022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6: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郝航程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监事潘明华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文华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82,499,279.8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01,357,344.21元,减去分配2021年度股利61,523,085.2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57,334,979.1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提出2022年度拟不实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公司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审计,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管控水平。2022年度外部审计监督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开展了信息化项目专项审计、业务外包专项审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通过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公司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2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2,681,442.75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82,499,279.8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01,357,344.21元,减去分配2021年度股利61,523,085.2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57,334,979.1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结合公司投资计划以及资金面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因公司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572元/股,基本每股收益低于0.1元,公司可以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经审慎研究,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2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1元,公司可以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能够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欧宝平台。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提出2022年度拟不实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提出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欧宝平台,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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